交通运输行业投资研究报告:税改利好交运 地位决定幅度
增值税改革利好行业盈利,产业链地位决定增厚程度
3月28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,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,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%降至16%,将交通运输、建筑、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%降至10%。我们认为,该措施将增厚部分交运企业业绩,盈利增厚情况需视企业在产业链中地位而定,因此航空、铁路等C端消费者较多的板块受益。
航空:国内业务增厚业绩约12%,国际无影响
航空国内业务,假设进项税不受影响且销项税税收优惠不转嫁给消费者,即公司享有绝对定价权,预计能使得单位票价收益上涨0.9%,结合航司国内业务收入占比(约66%),预计将对税后净利的增厚约12%。航空国际业务,我们认为不受影响,主要因国际及港澳台运输业务本就享有零税率或者优惠税率。
铁路公路:利好铁路板块,公路不受影响
铁路板块,本次降税首先影响销项税,铁路作为交通运输业从11%降为10%,但进项税方面,上游设备相关制造业从17%降到16%,会使铁路的进项税降低。两方面综合来看,降税利好铁路,因铁路的进项可抵扣项目较少,且铁路客运价格固定、货运价格相对固定,降低增值税税负将增厚企业净利润。因净利率更低代表着盈利弹性更大,我们认为铁路板块中,广深铁路更加受益于本次降税。高速公路因为执行3%税率,基本不受降税影响。
航运港口:中转为主,影响较小
我们认为,航运港口板块基本不受本次降税影响。因为降税主要是为了降低终端产品的价格,对港口航运等运营商来说,仅为中途转手。同时,本次税率下降幅度较小,进项与销项同时降低,典型以天津港为例,对其净利润影响小于3%;航运和货代大部分为国际业务,不受增值税影响,国内增值税对净利润影响几乎可以忽略。
物流快递:销项税率不变进项略降,但影响较小
快递方面,由于此前快递企业一般以“物流辅助服务”开具6%销项发票给电商卖家,而进项以油票、设备等为主,若不考虑降税后盈利的转移,运输设备与中转设备增值税率降低将导致进项税额减少,但考虑到税率降幅较小以及快递企业在采购中较为强势的地位,我们认为整体影响甚微。